陵水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58名公告

文章摘要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治理服务能力与管理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确保我县基层服务队伍稳定及基层工作的连续性,计划以定向招聘方式,从目前 ...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治理服务能力与管理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确保我县基层服务队伍稳定及基层工作的连续性,计划以定向招聘方式,从目前在村(社区)一级任职的综治网格员、耕地协管员、社保协管员、卫生计生员、文化宣传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和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清水湾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岗位中符合条件的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涉及5个乡镇58个岗位,具体岗位和人数如下: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椰林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28名

新村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2名

光坡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9名

群英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0名

英州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9名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内乡镇考核中获得优秀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考核优秀证明由乡镇政府出具);

  (二)户籍要求:定向招聘不限户籍;

  (三)工作经历要求:在陵水县城乡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等专职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人员(含综治网格员、耕地协管员、社保协管员、卫生计生员、文化宣传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清水湾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原服务乡镇岗位,不得跨区域报考;(工作经历证明由乡镇政府出具)

  (四)职业素养要求:热爱社区工作,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主动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五)品行要求:无违规违纪及违法行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均不得报考;

  (八)加入邪教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其他按照法律法规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官网、“陵水社会工作”“陵水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上午9:00—10月27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10月27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10月27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10月27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再另行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系统网址如下: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7825oGFoR7xSPpfg4iuu8BMuy%2BVntoP7Eq5yz7cYlJfx8bJFrQ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招考岗位以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开考人数。

  (3)报名材料

  ①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徽面及个人面;

  ②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

  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由学信网进行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⑦无犯罪记录证明;

  ⑧工作在职证明(由乡镇政府出具);

  ⑨如有符合条件放宽学历者则提交考核优秀证明;

  ⑩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2.报名须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均视为放弃报名。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人员。

  2.在陵水县人民政府官网、“陵水社会工作”“陵水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告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报考人员须自行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四)面试

  1.考核

  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形式,重点考察岗位适配性、工作实操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并列,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序。

  2.入围公示

  将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官网、“陵水社会工作”“陵水发布”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

  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政审

  核查候选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及与岗位相关的背景信息,确保符合岗位政治要求和任职资格。

  (七)公示聘用

  1.公示: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陵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工作专班研究,可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由乡镇党委、政府统筹调配至社区使用,与乡镇签订5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乡镇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把正式聘用名单向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标准

  1.薪酬标准:依据实施方案要求,每月薪酬4555元(含五险一金);

  2.人才补贴: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补贴800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补贴500元/月,全日制大专学历补贴300元/月,非全日制人员补贴相应减少一半;考取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400元/月。

  (二)福利待遇

  1.按国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休假待遇;

  3.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符合条件可晋升岗位等级。

  五、考核管理

  乡镇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考核按实施方案要求执行。乡镇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将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薪酬待遇、奖励惩戒及调整岗位的依据。

  (一)薪酬挂钩

  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20%,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基本称职及以下不享受绩效;连续3年称职及以上可晋升岗位等级,连续2年优秀可提前1年晋升。

  (二)退出机制挂钩

  连续2年不称职或连续3年基本称职及以下、试用期考核未通过等情形,予以辞退。

  六、工作要求

  本次招聘方案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规范操作流程,做好全程记录。加强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3313021;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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