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结合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1、供销合作社联合社(4名)
岗位 | 岗位要求 |
后勤服务人员(2人) | 男,50周岁以下 |
保洁(1人) | 女,45周岁以下 |
更夫(1人) | 男,55周岁以下 |
2、红兴隆社区管委会(1名)
岗位 | 岗位要求 | 备注 |
更夫(1人) | 男,55周岁以下 | 红兴隆局直 |
3、公安局(4名)
岗位 | 岗位要求 | 备注 |
后勤保障 (4人) | 女,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无重大疾病和纹身者 | 需进行体测、体检、政审。 |
4、市场监督管理局(2名)
岗位 | 岗位要求 |
窗口服务人员(2人) | 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
5、友谊县财政局(1名)
岗位 | 岗位要求 |
保洁(1人) | 女,45周岁以下 |
二、报名条件:
1、友谊县户籍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已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薪资待遇:
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所在社区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张;
4、一寸照片一张;
5、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张及学信网截图一张
六、审核及公示:
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确定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1.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
3.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期限3年,期满后,聘用协议自行终止。
七、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就业聘用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7日 、11月1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报名地址:友谊县民生大厦806室
联系电话:0469-5819706
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