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蒸湘区卫健系统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卫健系统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湖南省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为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卫健系统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类招聘岗位5个[高校毕业生是指近三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3年、2024年、2025年)],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蒸湘区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术资格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8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43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学历学位证要求

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统招学历。湖南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四)专业要求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指拒绝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6年的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自聘(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明确的聘(录)用时间起算];

11.蒸湘区卫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2.现役军人;

13.有吸毒史的人员;

14.患有精神疾病或有不适宜从事医务工作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人员;

1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蒸湘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8日。本次公开招聘后续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蒸湘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zhengxiang.gov.cn/),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等其他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9:00—11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者登陆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s://bm.dcpta.com.cn/?code=zxq108),选择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报考证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

①《蒸湘区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4);

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⑤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及相关佐证材料;

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考生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劳动合同及与之相匹配的社保缴费明细。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⑦在编在岗报考者需上传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⑧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上传《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5);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此次招聘报名费100元/人,报名费在报名网站进行缴纳,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同步。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4)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5)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可以延长报名时间、修改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核减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并于考试前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也可退出报考并申请退还报名费。

(6)要求具有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的岗位,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要求在录取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的岗位,须在录取后3年的最后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职称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11月1日(含),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本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考生需妥善保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采取闭卷式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以及准考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审查、面试等招聘环节。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满分100分。

(1)岗位代码A001、A002、A003考试内容为医技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岗位代码B001、B002、B003考试内容为康复治疗技术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3)岗位代码C001、C002、C003、C004、C005、C006、C007、C008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4)岗位代码D001、D002、D003、D004、D005、D006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5)岗位代码E001、E002、E003、E004、E005、E006、E007考试内容为护理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6)岗位代码F001、F002考试内容为药学类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向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蒸湘区卫生健康局110办公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及笔试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笔试成绩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蒸湘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入围考生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4.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者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及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

5.资格审查通过的对象将在“蒸湘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口述实操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4.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75分)者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七)体检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合格分数线要求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相同按面试评委评分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总成绩确定排序,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蒸湘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起算),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入围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在90日内取得体检“合格”结论等情况,以及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拟聘用程序。

(九)公示

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后,在“蒸湘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审定,报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的人员在蒸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要求在录取后3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的拟聘用人员,先为其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如在录取后3年的最后年度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或成绩合格证明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予以辞退。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蒸湘区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

办公室 0734—8827379

监督电话: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8887686

蒸湘区人社局 0734—8827356

本招聘公告由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附件:

1.蒸湘区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

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

4.蒸湘区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5.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6.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7.工作经历证明

蒸湘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相关附件
蒸湘区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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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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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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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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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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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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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2025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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