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人丨临汾乡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临汾市就业见习岗位扩规模提质量招募计划的工作方案》(临人社发〔2022〕10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2025年我县计划招募150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具有本县户籍或常住本县的离校2年内(2024年、2025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临汾市就业见习岗位扩规模提质量招募计划的工作方案》(临人社发〔2022〕10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县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2025年我县计划招募150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具有本县户籍或常住本县的离校2年内(2024年、2025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有就业见习意愿同时符合见习岗位要求。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已经参加就业见习并享受过补贴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

3.《就业创业证》为就业状态的;

4.本人名下已注册了营业执照且报名时营业执照尚未注销仍然处于正常存续状态的人员;

5.其他视同已就业情形的。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见习期3-12个月,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在一个见习单位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二)薪资待遇:见习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和生活补助(2025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6日

(二)报名地点:乡宁县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3号窗口(乡宁县人社局三楼大厅)。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就业创业登记证一份;

4.2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五)咨询电话:0357—6821339

四、聘用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及岗位需求审核确定。

附件:乡宁县就业见习报名表.xlsx

乡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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