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3名,详见附件1《河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下称《岗位列表》)。其中,教学科研岗位聘用人员入职后须先从事至少2年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已取得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能在相关网站查验。国(境)外取得的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为准。其中,学历学位证书上所标注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及专业(方向)一致。高校自设专业和国(境)外专业,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5.年龄要求:须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列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请登录河西学院主页(http://www.hxu.edu.cn/)“通知公告”栏、或河西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hxu.edu.cn/)“通知公告”栏、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查看《河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附件中的《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08:00至2025年11月29日08:00。
(1)用户注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s_pcid=XasAPbKWe0Ppc9BdnQfySC6FXGvMCQlo)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以附件形式分类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内(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正位上传报名系统)。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资格初审
2025年11月25日08:00至2025年11月29日18:00。由学校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工作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进行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或在最后一天(2025年11月28日08:00以后)报名因资格初审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
2025年11月30日10:00至2025年12月2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精神,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凡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不予退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附件2所列的缴费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正式缴费票据,并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缴费票据、准考证参加考试。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2025年12月4日08:00至2025年12月7日0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1.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7日08:30-10:30,考试地点为河西学院校本部(甘肃省张掖市北环路846号),具体考场安排请在2025年12月6日10:00后在学校人事处主页查看。
2.形式内容
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等,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
3.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任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9日24:00前)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予以公示,并对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做出安排。
(三)资格复审
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在发布笔试成绩时所做安排为准。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组织部门近3个月以内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原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应聘材料相关信息不实、有工作单位但无法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参加面试等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因以上原因导致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面试
1.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笔试成绩时所做安排为准。
2.形式及成绩核算
(1)面试采用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授15分钟左右简约课的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了解应聘人员应急处理教学问题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能力;实践能力测试采取实践操作、表演创作等形式进行,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动手能力;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侧重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养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人际合作、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辅导员岗位(20250301、20250302)面试仅安排综合能力测试环节。体育教学科研岗位(代码为20250317)安排教学能力测试、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3个环节,所得成绩分别以25%、25%、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其他教学科研岗位安排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2个环节,所得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医师岗位安排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2个环节,所得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面试总成绩。
(3)面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每个环节的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任一岗位在面试的任一环节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时,我校划定该岗位该面试环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最终成绩核算及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任一环节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当日24:00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以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应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对体检相关事宜做出安排。
最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次序。
(六)体检、心理测评
体检、心理测评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测评无复测。
(七)考察
考察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配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查询应聘人员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
因报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按招聘要求完成相关程序。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评、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河西学院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审批备案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组织实施。河西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及河西学院人事处主页“通知公告”栏按招聘要求发布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河西学院主页网址为:https://www.hxu.edu.cn/,河西学院人事处主页网址为:http://rsc.hxu.edu.cn/。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公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北环路846号
咨询电话:0936-8282011 0936-8287881
监督电话:0936-8284724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6293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河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附件2:河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缴费流程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