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贵港市法院系统审判工作需要,根据《全区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全市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共24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桂平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0名;
(二)平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5名;
(三)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6名;
(四)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3名。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三)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四)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五)负责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六)负责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七)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八)服从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证书的,可以放宽至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2007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相关法律工作经历或取得法律资格证书,年龄可适当放宽,详细见附件3《贵港法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4.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五、薪酬待遇
待遇按照当地法院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有关说明,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如实、准确填写《贵港市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将《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它证书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JPG格式、大小50-200K)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XX法院+姓名)后发送至报考的单位邮箱(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及准确率,测试的形式为听打,通过播放一段时长为10分钟的录音,让考生将录音记录为文字,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才能进入面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专业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当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五)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德、岗位匹配度等。根据工作实际,考察程序可适当简化。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贵港法院网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被聘用对象。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被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按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通过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到下一次招聘之前,期间如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聘岗位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1.桂平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桂平市迎宾大道郁江二桥西桥头南侧,联系电话:0775-3392363。
2.平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平南县龚州大道499号,联系电话:0775-7865729。
3.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联系电话:0775-4557030。
4.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中山路7号,联系电话:0775-4650808。
本公告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75-4591976。
附件:1.贵港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贵港法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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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贵港法院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