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瀍河回族区就业见习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54号文件精神,2025年瀍河回族区人社局考察并认定一批优秀就业见习单位,欢迎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积极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就业匹配成功率。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报名方式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储备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54号文件精神,2025年瀍河回族区人社局考察并认定一批优秀就业见习单位,欢迎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积极参加就业见习活动,提升就业能力,提高就业匹配成功率。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报名方式

向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直接联系已认定的就业见习意向单位报名。

咨询电话:0379-63953210

三、报名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出示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6至24岁失业青年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个人承诺书(失业状态)。

四、其他事项

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见习期间,不得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不得办理营业执照、不得办理就业登记等事项,签订见习协议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按照规定按月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失业保险金标准)。

瀍河回族区2025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岗位表.docx

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docx

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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