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实际,佛山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佛山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中,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考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结合学院发展需要和实际,佛山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佛山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其中,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考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下同):2025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下同);

2.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1年):2024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3.2024年1月1日(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报名首日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学历学位、具体专业、年龄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职称等证书,政治面貌、年龄、工作经历等)均应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或截止计算。

3.若以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报考,或者以非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不能报考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4.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应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在职)。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6.关于专业条件

(1)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2、附件3)。

(2)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3)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4)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学院同意后报考。

(5)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者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6)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者不可报考。除《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7.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上传工作单位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提供的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还须补充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7日9:00至2025年12月3日16:00。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资格审核初审”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上申报资料

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eb/index.html,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在“个人服务”“考务平台”版块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需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在附件提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完成以上流程后打印报名表。

2.资格审核初审

资格审核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00至2025年12月4日16:00。学院线上审核报考者提供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审核结果为不通过。

3.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初审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初审后,报考者应在指定时间内(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避免影响学院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者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及递补。学院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学院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学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体检、考察、公示。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报考者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学校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6:00。电话咨询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招聘咨询电话:0757-86282915

监督投诉电话:0757-81197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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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

佛山市技师学院

2025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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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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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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