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及《兴安盟“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兴署办发【2021】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科尔沁右翼前旗政府研究决定在科尔沁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在科尔沁右翼前旗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范围内招录2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缓解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出警压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经济财产损失。具体招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旗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中计划招录2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录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及《兴安盟“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兴署办发【2021】4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科尔沁右翼前旗政府研究决定在科尔沁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在科尔沁右翼前旗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范围内招录2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缓解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出警压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经济财产损失。具体招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旗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编外聘用人员中计划招录2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6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24日(含)至2007年11月24日(不含)期间出生的,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11月24日(含)至2007年11月24日(不含)期间出生的;

4.具有正常履行职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消防事业,服从安排,任劳任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7.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或消防队站、政府专职队站执勤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纹身等形象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招录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8时至2025年12月3日8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有意向的人员将报考材料发到243270808@qq.com邮箱。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意见栏不需填写)、工作单位和工资证明(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学历无法查询的需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个人征信报告(人民银行查询打印)、相关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如撰写过稿件、文章等)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要求:考生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考生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经历(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凡《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或弄虚作假的,招录单位不予审查通过,责任自负。

(二)材料审核。按照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各项资料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电话通知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录工作不设开考比例。

四、政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开展政治考核,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或本人放弃政治考核资格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队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违背社会公德,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不良行为的;

5.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6.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五、体能测试

通过政审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四项体能考核总成绩为0分的,不予招录。

六、心理测试

通过体能考核人员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按照《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执行。

八、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根据报名时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个人征信报告;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出现递补的直接进行递补工作。

九、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3.根据面试需要设立考官组,由5人组成。

4.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报考人员体能+面试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5.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以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分数仍相同者优先聘用学历高者。

6.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100分×60%)。

十一、公示与录用

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报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2.对与行政事业单位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含体能、理论)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培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后,实行两班倒制度,上一周休一周;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录取,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专职消防员(14人)基础工资2450元/月;管理岗位、驾驶员岗位(6人)基础工资285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的80%。所有人员外加高危补助100元/月;绩效工资1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递增10元/月;按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有工资待遇高于招录工资标准的,可以按照原有工资待遇执行)。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一)报名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录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二)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录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录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三)经录用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录用,递补长期有效,不再重新组织招录。

(四)招录公告由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局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招录时报名人员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纪检组对本次招录工作全程参与和监督。

十四、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科右前旗政府网站(http://www.kyqq.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咨询电话:15174750350(曹盎)

监督举报电话:15034830081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工作单位和工资证明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4:体格检查标准

科尔沁右翼前旗消防救援局

2025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4:体格检查标准.pdf
0.23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附件2:工作单位和工资证明.docx
0.01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pdf
0.21MB PDF文档 0次下载
附件4:体格检查标准.pdf
0.21MB PDF文档 0次下载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