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2009年9月投产,注册资金16.574亿元,位于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驻地克什克腾旗),是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的股份制国有企业。 公司资产总规模24亿元,现有员工1000余人,经过多次技术升级扩能改造,现已成为一家集原生铅和再生铅生产经营为一体的企业,铅总产能达到22万吨/年,年产副产品白银400吨、黄金1500千克、铜金属量5000吨、锌金属量15000吨、硫酸12万吨;能够综合回收铅、银、锌、铜、金、锑、铋、碲、钯等多种有色金属、贵金属,是华北、东北地区最大的铅冶炼及回收企业。 二、招聘岗位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2009年9月投产,注册资金16.574亿元,位于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驻地克什克腾旗),是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的股份制国有企业。

公司资产总规模24亿元,现有员工1000余人,经过多次技术升级扩能改造,现已成为一家集原生铅和再生铅生产经营为一体的企业,铅总产能达到22万吨/年,年产副产品白银400吨、黄金1500千克、铜金属量5000吨、锌金属量15000吨、硫酸12万吨;能够综合回收铅、银、锌、铜、金、锑、铋、碲、钯等多种有色金属、贵金属,是华北、东北地区最大的铅冶炼及回收企业。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岗位21人(详情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勤勉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在校不良记录;

2.具备所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及心理素质;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

4.职业信誉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职业记录;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以及适应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人员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形式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司官网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能力测试、公示、录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3日17:00。对逾期提交报名材料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传下列证件或材料:

(1)《应聘报名表》(模板见附件),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4)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5)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材料扫描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并按以上顺序在文件夹内命名并排序,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拟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根据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和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等内容进行查验,审核后进入下一环节。

2.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全的,采取线上审核回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及时关注公司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以获取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

2.笔试开考比例为3:1,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依次比较下一位小数确定排名。

3.笔试试卷只提供汉语试卷,需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规定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3:1,面试考核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依次比较下一位小数确定排名。

(五)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六)公示

公司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七)体检及健康要求

1.拟录用人员提供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对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到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用员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薪酬福利待遇

(一)录取人员待遇按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二)缴纳五险一金;

(三)公司提供免费宿舍;可免费乘坐通勤车;设有价格实惠的职工食堂;并配备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运动设施;

(四)公司工会不定期组织公益性、趣味性等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此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节日、生日等额外福利。

六、纪律和监督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公司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全程监督。招录各环节及人员试用期间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有效,及时关注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相关应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培训活动;

(三)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等,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司对所有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保密,已提交的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五)本公告由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

联系电话:0476-5911101 15934936226 13080204099

报名邮箱:xayq_renli@nmgxayq.cn

附件:附件1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用工需求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2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docx
0.01MB Excel表格 1次下载
附件2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docx
0.36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