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阳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至2025年11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至2025年11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9:00--11:30,14:30--17:30)(备注:限工作日内),在下列地点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填写《聘用制书记员信息采集表》(附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云阳县法院716办公室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技能考试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每分钟打字数×正确率。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请进入技能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要求参加技能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者,视作自动放弃技能考试资格。技能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发布。

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发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云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固定合同期限为7年。新聘用书记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自本次招聘起1年以内,本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我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5161922(向老师)

附件: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信息采集表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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