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大学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部省合建” 高校,入选新一轮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为进一步强化科研管理服务能力,推动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石河子大学科研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科研助理:1 名 根据面试考察的实际能力,统筹分配至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管理、学术活动组织或成果转化等相关岗位,协助完成科研处日常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报考基本条件 学历与专业: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2025 年 7 月前须完成毕业手续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理工农医类,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部省合建” 高校,入选新一轮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为进一步强化科研管理服务能力,推动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石河子大学科研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科研助理:1 名

根据面试考察的实际能力,统筹分配至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管理、学术活动组织或成果转化等相关岗位,协助完成科研处日常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报考基本条件

学历与专业: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2025 年 7 月前须完成毕业手续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理工农医类,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基本素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

团结;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优先条件:有科研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如参与过科研课题协助、实验数据处理、文献调研、科研报告撰写等工作。

其他要求: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相关回避规定。

三、主要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包括课题申报辅助、项目进度跟踪、实验方案配合实施及数据记录与初步分析。

参与科研资料整理与归档,建立规范的科研文档管理体系,协助撰写科研相关报告、总结材料。

协助组织学术会议、讲座等科研交流活动,负责场地协调、资料准备、会务保障等工作。

协助组织科研成果推广及产学研合作交流活动,负责开展科研成果挖掘、评估与商业化对接,推动技术转移活动等工作。

完成科研处交办的其他与科研管理、服务相关的工作。

四、薪资待遇

1.税前月薪不低于 5000 元(含社会保险),具体薪资根据个人资历面议。

2.提供校园一卡通,可享受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资源。

3.外地应聘者可协助申请石河子市人才公寓,保障住宿需求。

五、招聘程序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科研助理报名 + 姓名 + 毕业院校 + 专业”)。

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相关经历、联系方式等)、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科研成果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如有)。

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将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科研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适配度。

体检与考察: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核实档案信息及现实表现。

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者在石河子大学科研处官网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25 日(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邮箱:1375434017@qq.com

咨询电话:15699326080

咨询时间: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的科研助理岗位为合同制聘用,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聘用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辅导,谨防诈骗。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石河子大学科研处所有。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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