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6年度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渠道
1.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2.微信公众号: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6.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50(含)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8.《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6.现役军人;
7.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要求等详见公告发布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
网上报名时,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考生所填报的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由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负责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本次引才招聘的相应比例(以下简称相应比例)。如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所有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且只有1次改报机会,详细情况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通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4.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按照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通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政策咨询电话:0451-51910787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面试等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详见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总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⑤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设置笔试环节的,可由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由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学历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报名网站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6年毕业生如未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设立监督电话:0451-51910780(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6年度哈尔滨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