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提升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按需引进、科学规划、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原则,突出学科需求导向,注重人才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实行分类评价、合约管理,确保引进人才质量与学校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二、引进类别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全面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提升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按需引进、科学规划、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原则,突出学科需求导向,注重人才创新能力与发展潜力,实行分类评价、合约管理,确保引进人才质量与学校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二、引进类别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师风优良;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教育情怀、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

3.专业基础扎实,科研潜力突出,近五年取得与岗位匹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经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认定的六类及以上人才。

(二)具体类别及专项条件

1.领军人才与杰出专家

学术成就达到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同等学术水平的领军人才;

此类人才年龄不受限制。

2.精英人才

精英一层次:

学术成就达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同等学术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精英二层次:

学术成就达到“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重大项目主持人、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等同等学术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精英三层次:

学术成就达到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英才兴蒙”四类人才、自治区“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一层次入选者等同等学术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优秀博士:

经综合评议具备较好的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或接近省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相应学术水平,或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6.博士青年学者:

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具有普通全日制学历和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优秀博士及博士青年学者学历要求:(1)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海外毕业博士研究生,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就读海外学校按求学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三、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具体岗位需求计划见附件《包头医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引进待遇

(一)核心保障

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层次化安家费及科研启动金:

领军人才与杰出专家、精英一、二层次人才安家费面议,科研启动金按需配备;

精英三层次: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金20万元;

优秀博士: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金10万元;

博士: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金5万元;

申请附属医院岗位人员具体待遇请与相关联系人员咨询;

配套服务:所有引进人才均享受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服务;领军人才与杰出专家额外可配备科研助手;

科研支持:提供实验室、办公场地等科研条件,支持组建创新团队;

职业发展: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访学研修,职称评聘按自治区及包头市对高层次人才相关倾斜政策执行;

地方配套:享受包头市“550人才包”相关政策支持(含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配套服务)。

(二)特殊政策

夫妻双方均符合引进条件的,人才引进待遇按各自对应层次分别计发;对学校战略发展急需的顶尖人才、特殊紧缺人才,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协商确定更具竞争力的待遇;

五、引进程序

1.报名应聘: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代表性科研成果、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包头医学院202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中指定联系人的对应邮箱,或学校人事处官方邮箱。邮件主题请统一注明“姓名+应聘学科”

2.资格审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3.人才类别预认定:符合“英才兴蒙”工程认定标准的应聘者,需个人登录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平台,选择“有意向来内蒙古工作的”类别提交预认定申请,学校负责统筹指导并协助完成相关流程;

4.考核评估:通过试讲、说课等方式测试教学能力;由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答辩、成果评议等方式考核学术水平;

5.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公示聘用:拟引进人选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包头市人社局备案,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制度;对违反引才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取消引才资格并追究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7166009

学校人事处邮箱:btyxyrsc@163.com

本公告由包头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包头医学院202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包头医学院

2026年1月20日

相关附件
包头医学院2026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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