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环境监管监测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管监测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环境监管监测辅助人员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公开招聘环境监管监测辅助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岗位列表》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岗位所需标准为准;
6.报考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7.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8.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处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或其他不适宜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1月27日至29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办公楼三楼308室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具体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区人社局办公楼西侧)。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持户口本、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等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准备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5张(背面注明姓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于考试前由考生凭身份证到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办公楼308室领取。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已经被聘用且目前仍在岗的公安、城管执法、民政、水务、社区、政务服务等类型的辅助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资格审查
由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对所有报名人员考试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资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5倍以上,届时根据具体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否组织进行笔试,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并组织开展面试考核。
笔试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若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招聘人数5倍以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进行笔试考试,则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由所有报名人员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在该岗位面试考核时,因应聘人员缺考导致形成无竞争性岗位的(即参加面试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成绩不低于80分即可确定为体检对象,低于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另行公告。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印制、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考人员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参加面试。
3.成绩计算。若进行笔试,则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总成绩。若不进行笔试,则直接计算面试成绩。
(四)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的体检标准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政审,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其他
此次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可按照此次考试成绩,根据实际需要补充急需紧缺的环境监管监测辅助人员。
四、用工性质及待遇
1.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他待遇按照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续签事宜。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不服从组织管理或严重违反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和违反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招录期间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未尽事宜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解释。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实施,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具体负责做好相关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936-8213334
监督电话:0936-8861901(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8254433(甘州区纪委监委)
附件:
1.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公开招聘环境监管监测辅助人员岗位简表.xlsx
2.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招聘环境监管监测辅助人员报名表(定).xls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