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内蒙古公安机关特殊职位考试录用43名公务员简章

文章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26年度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为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本次计划招录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43名,其中法医职位33名,特战职位10名(突击3名、狙击3名、排爆4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26年度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为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本次计划招录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43名,其中法医职位33名,特战职位10名(突击3名、狙击3名、排爆4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特战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2000年2月1日(不含)至2008年2月1日(含)期间出生,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放宽至28周岁以下,即1997年2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报考自治区级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日(不含)至2008年2月1日(含)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3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报考盟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2月1日(不含)至2008年2月1日(含)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不含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聘用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主动申请放弃录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2月1日9∶00至2月5日17∶0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3.报名时,报考者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三个月以内拍摄,不得进行修图、美化、修饰,如因照片无法识别核验造成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者填写简历时,需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7.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报名期间,可在报名网站实时查询报考职位报名和缴费情况,供报考者参考。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2月1日9∶00至2月6日17∶00。

2.学历、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资格初审主要以报考者填报信息为依据,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资格复审时由招录机关对所填信息进一步核实为准。

(三)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需要在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者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2026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缴考务费,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以上四类人员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采取“先缴后退”的方式,于2026年3月16日9∶00至3月20日17∶00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考试”专栏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26年度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确认费用减免申请”,点击进入对应的入口,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将在2026年3月22日17∶00前完成审核,报考者可登录减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按缴费渠道原路退回。笔试缺考人员,不予退费。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证明、基本情况档案卡、报考者本人与户主关系证明的扫描件。

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须上传低保证明或低保证,以及报考者本人与户主关系证明的扫描件。低保证明须在2026年2月1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6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上传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字)扫描件。

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或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身份证正反面(本人签字)扫描件。

(四)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考录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少于计划录用人数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成功后,须于2026年3月9日至14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综合测验》一科,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6年3月14日。具体安排为:

3月14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

考点地点统一设置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综合测验成绩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笔试成绩复核只针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情况,复核时间为公布笔试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

五、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简章》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5)“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报考特战职位(突击、狙击、排爆)的人员,在专业技能水平测查环节进行基础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公告。

3.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者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六、专业技能水平测查

(一)测查内容

专业技能水平测查包含基础体能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不再进行基础体能测试。

1.基础体能测试

特战职位测试3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或仰卧起坐,各科目都达到基础体能测试合格线(60分)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2.专业技能测试

法医职位测试法医类专业科目(笔试);突击职位测试92G式手枪20米射击;狙击职位测试狙击步枪100米精度射击;排爆职位测试排爆实际操作。

具体测试范围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专业技能水平测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三)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计算

法医职位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法医类专业科目成绩)

特战职位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基础体能测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水平测查完成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水平测查违规被取消资格或测查成绩不合格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者对本人或他人专业技能水平测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者中,按照每个职位报考者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凡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范围。

(二)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水平测查合格的人员(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还需体能测评合格)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报考者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70%+面试成绩×15%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成绩成绩也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如遇极特殊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机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由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考者,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等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还要注意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招录机关根据需要视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

3.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报考者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报考者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试用期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机关(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调整工作机关(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初任培训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服务期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机关执法勤务或者警务技术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未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书面批准同意,不得转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按照管理权限,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在录用人员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在录用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关要求,同时招录机关要与录用人员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十一、其他

(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要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环节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三)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考。

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职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五)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特别提示: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0471-12370负责解答《简章》中考录政策有关问题;学历、学位、专业等职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致电《职位表》中拟报考职位对应咨询电话;报名技术、缴费咨询电话为:0471-6601168、0471-6600198。咨询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

请广大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录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在公务员招录各项环节中,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录机关及时通知相关事项。

本《简章》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本《简章》由自治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26年度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26年度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特战职位专业技能水平测查操作办法(定稿).docx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26年度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法医职位专业科目测试大纲(定稿).docx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6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026年度特殊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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