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89人公告

文章摘要

2026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26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38周岁的,为1987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出生;年龄要求18—43周岁的,为1982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出生)。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材料,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2026年1月2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九)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未满约定服务期的人员;

11.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资格审查公告、专业能力测试公告、面试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录招聘栏目(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资格审查单位或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查看附件1查询岗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8:00至1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zfxxgk/fdzdgknr/rsxx/klzp/)访问“2026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拨打资格审查单位电话咨询,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岗位的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于拟聘用考察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附件3)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由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月26日8:00至2月1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依据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1月30日18: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特别提示:按照往年报名情况,报名前期会有不少考生持观望心理,到临近报名截止时间再报名,造成网络拥堵、系统卡顿。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建议尽早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后期报名,因系统卡顿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审核不通过错失改报机会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1月26日8:00至2月2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026年2月2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若报考人员需要非税电子票据,可联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获取。

(五)岗位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未达开考比例又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经批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最终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资格审查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6日8:00至17:00。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报名成功人员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已经实际缴费人员,改报后无需重新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改报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密切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状态。

网上改报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名成功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1.综合管理类(A类):2026年3月23日8:30至3月28日10:00;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2026年3月23日8:30至3月29日10:00。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一)笔试时间

3月28日进行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月29日进行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的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6年5月中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6年5月中旬。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五、专业能力测试

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专业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测试人选。测试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专业能力测试公告,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测试实施机关确定,一般在面试之前完成。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测试或者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专业能力测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岗位,合格分数为70分,结果当天公布。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面试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专业能力测试岗位在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2.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核准,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单位。

2.资格审查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在考察阶段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6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

(5)经主管单位同意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面试资格审查单位有权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资格审查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查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资格审查单位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资格审查单位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书面申请。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资格审查单位要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计算:

(1)无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公共结构化面试成绩

(2)有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公共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公共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进行公共结构化面试时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合格分数均7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时,以面试评分中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的确定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二)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对象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单位应通知拟聘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6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附件1.2026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

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

4.附件4.2026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5.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

6.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相关附件
1.附件1.2026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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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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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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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件4.2026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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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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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件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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