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岗位:聘用制司机2名;
(二)职责:负责法院公务出行驾驶、车辆日常保养维护、清洁及停放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保障出行安全;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要求:年满22周岁,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三)学历要求: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技能要求:取得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3年及以上,熟悉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知识,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五)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密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加班、应急出行等工作需求,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用工性质: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薪资待遇:月薪应发30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三)其他福利:享受单位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相关福利,按单位制度执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扣分记录查询单,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海东乐都区碾伯街道朝阳大道3号桥东南400米);
联系电话:0972-8683527,联系人:刘茜 ;
(四)注意事项: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法院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
(二)实操考试:组织驾驶实操考核,测试车辆驾驶熟练度、路况应对能力、车辆基础操作等;
(三)体检公示:综合实操、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录用上岗: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各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二)聘用人员需服从法院工作调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及制度处理;
本公告由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