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金川区桂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 (二)招聘专业 1.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2.药学、中药学专业:须取得药师(士)执业资格证书; 3.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须取得影像诊断医师或影像技师(士)执业资格证书; 4.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须取得检验技师(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临床工作经验且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

(二)招聘专业

1.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2.药学、中药学专业:须取得药师(士)执业资格证书;

3.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须取得影像诊断医师或影像技师(士)执业资格证书;

4.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须取得检验技师(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临床工作经验且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要求:具备医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成人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1日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从金川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辞职不满3年或被金川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辞退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犯罪记录、吸毒记录、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的,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服务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报名材料。

报名地址:金川区桂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川区延安路40号,金川区四号统办楼旁边)二楼综合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5--8216160,0935-821613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照岗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招聘计划。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转正。转正后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金川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金区卫健发〔2024〕169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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