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满足学校教学需要,根据《莆田市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5年1月24日至2008年1月23日期间出生); 3.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

为满足学校教学需要,根据《莆田市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公开招聘2名编外合同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5年1月24日至2008年1月23日期间出生);

3.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取得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反师德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3.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按相关规定须禁止的;

4.现役军人或在校生或在编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2026年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报名邮箱:pttjbgs3992193@163.com。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将依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四、考试

1.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6年2月2日上午8:30之前报到,超过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楼五楼录播室,具体考室见现场安排。详细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高林街1498号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2.考核办法

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根据规定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45分钟),再进行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课堂片段教学与教案稿分别占面试分值的80%与20%。

3.考核指定教材

生活语文:三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朱志勇马红英,2019年10月第1版,2024年12月第8次印刷);

4.面试考核要求

参加面试考核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入场。除考试用笔、身份证等考试用品外,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与面试有关材料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违反规定者,取消其面试成绩。

5.计分办法

面试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考核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口、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拟聘用人员根据学校需求进行统一调配。编外合同教师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高林街1498号(邮编:351111);

联系人:林老师

咨询电话:0594-3992193;1385020960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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