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恩施州组通〔2015〕62号)、《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工作方案》(恩施州人社函〔2015〕475号)及州委编办使用编制批复精神,中共恩施州委政策研究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恩施州战略规划研究中心,面向州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战略规划研究岗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州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2年以上规划工作经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与现工作单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未满试用期的;
7.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方案经州委组织部批准后,在州级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交《恩施州战略规划研究中心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恩施州战略规划研究中心选聘事业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一式2份,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规划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据实开具),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2张等资料,到州委政研室(州委主楼二楼212室,联系电话:8222462)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在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如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报调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
(三)组织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主要测试战略研究和规划管理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州委政研室组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身体状况、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选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对象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报调配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递补。
(五)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经室务会研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结合测试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六)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州级官方网站、原工作单位和选聘单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程序报调配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 恩施州战略规划研究中心选聘事业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 恩施州战略规划研究中心选聘事业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恩施州战略规划研究中心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