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部,开放床位800张,是一所设备先进、科室齐全、服务优良、集医教研防于一体、具有航空医学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也是全国民航唯一一所三级综合医院。是北京大学临床医学院,承担北大医学部本科生教学和硕士研究生生培养工作,同时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 作为中国民航航空医学相关法规制定的重要技术支持单位和航空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单位,是民用航空医学重点实验室、民航科技创新应用技术开发型科研院所,承担全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航空医学生理和心理研究、民航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等工作。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部,开放床位800张,是一所设备先进、科室齐全、服务优良、集医教研防于一体、具有航空医学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也是全国民航唯一一所三级综合医院。是北京大学临床医学院,承担北大医学部本科生教学和硕士研究生生培养工作,同时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

作为中国民航航空医学相关法规制定的重要技术支持单位和航空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单位,是民用航空医学重点实验室、民航科技创新应用技术开发型科研院所,承担全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航空医学生理和心理研究、民航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等)。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四)本科学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四级证书(大于等于425分)、研究生须具有国家英语六级证书(大于等于425分);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五)人事档案完备;

(六)毕业报到时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七)应聘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或同类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6年简历投递系统”(https://jinshuju.com/f/ytW9El)进行网络报名,选择本人对应的招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止。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学历和专业要求,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拟招聘人数与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达不到该比例的,由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科室考核和医院考核两个环节。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当天,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科室考核环节采取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各占5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医院考核环节。各相关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各需求岗位的匹配度等条件,设置考试内容并组织考试。

医院考核环节由中心(总医院)人事处牵头负责,中心(总医院)领导组成考核小组,根据科室考核打分排序名单,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3的比例,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分别进行综合面试及心理测试等。根据通知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经递补后比例仍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医院考核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下一步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未进入科、院考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医院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通过档案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五)体检

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前往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造成人选空缺,我单位可以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六)确认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和中心(总医院)官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对个人信息、证件、资料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证件、资料,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招聘期间,我单位电话、短信方式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保持通信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徐老师

(二)咨询电话:(010)85761364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76号院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人事处

(四)邮政编码:100123

(五)电子邮箱:job_mhzy@126.com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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