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按照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18名(战斗员7名、驾驶员8名、通讯员2名、消防文员1名),现将招录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战斗员、通讯员、消防文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驾驶员及专业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退役军人及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退役军人学历水平可放宽至高中。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2026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表发送至邮箱;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证明(退伍军人为高中学历,可免学信网学籍证明);
(4)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5)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7)个人简历;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准东开发区消防大队;
3.资格审查:对报名时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核验证,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聘资格。
(三)政治考核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准东开发区消防大队;
3.资格审查:需提交户籍所在地盖章完成的《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附件2),由准东开发区消防大队先对考生提交的政审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对面试通过人员开展二次政审,复审发现问题的,一律不予招录。
(四)体能技能测试
1.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技能测试地点:准东开发区消防大队;
3.体能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考核项目细则》(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
(五)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地点:准东开发区消防大队;
3.心理测试内容:心理测试以纸笔作答形式开展,试题依托医院及相关部门制定,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准东开发区消防大队;
3.面试内容:面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面试标准实施,委托当地人社部门编写试题。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七)体格检查
拟聘用人员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八)公示录用
面试入围后,通过电话及营门前公告栏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入职资格。
三、待遇
培训期间根据出勤天数每日发放补贴150元,不再发放其他补贴,培训期满正式上岗,缴纳五险一金后,年收入7-9万元,培训期间提供免费食宿;
四、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真实情况报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入职资格。政审及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入职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入职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予以清退。
联系电话:0994-6994598
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16:00-19:30
报名方式:扫描图内二维码下载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366954698@qq.com。(发送报名表时,报名表需重命名为:姓名+电话号码+岗位)
附件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2、《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专职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考核项目细则》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