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现就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方式和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2.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录计划及岗位
现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5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战斗员10名、驾驶员5名),均为男性;消防文员10名,男女不限。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从事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文员主要在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或乡镇派驻单位协助开展消防宣传、监督检查、消防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的正规化管理模式。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身份,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积极工作,能完成各项任务。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消防文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非全日制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性疾病、其他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委托专业医疗机构人员对所有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重点检查身高、体重、视力、有无外伤、纹身等项目,标准参考《应征公民体检标准》(陆勤人员)中的标准。
(四)年龄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24日至2008年2月23日期间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招录办公室审核认定,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7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岗位。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至2008年2月23日期间出生),持有B2准驾车型以上,且无酒醉驾记录,无任何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记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招录办公室审核认定,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40周岁以下人员优先:
(1)持有A1、A2或B1驾驶证满10年以上;
(2)持有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特种车辆驾驶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车辆实际驾驶经验;
(3)在部队服役期间因驾驶专业技能突出荣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行业系统颁发的与驾驶业务相关的先进个人、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
(5)具有3年以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专业应急队伍担任驾驶员经历。
3.消防文员岗位。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24日至2008年2月23日期间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招录办公室审核认定,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7年2月24日以后出生):
(1)在政府、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岗位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在应急管理、公安、街道或乡镇从事安全、应急、群众工作等相关岗位;专职从事文秘、新闻宣传、档案管理、行政事务办理等工作。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
(2)持有消防、法律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五)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和具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的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驾驶证、会计证、其它执业证书等有关情况的;
8.被消防救援队伍辞退或主动提出离职的合同制人员;
9.个人征信不合格的;
10.存在信访举报、违反廉洁纪律等有关情况的;
11.其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
四、招录程序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包含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公示及录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3月4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招录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填写《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政务大厅或银行打印完整版)、小二寸近期(3个月)蓝底免冠照片3张、驾驶员还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正副本在一张纸上)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战斗员岗位人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须提供退出证明。
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驾驶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消防文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社保记录、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程序。登陆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二)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及标准见附件3。考核由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将根据报名考生数量分批在大队或指定场地进行考核。
1.体能测试
战斗员、驾驶员、消防文员(男性)考核内容为:1000米跑为必考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中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3分钟)和俯卧撑(2分钟)中任选一项、1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中任选一项。
消防文员(女性)考核内容为:屈膝仰卧起坐(5分钟)、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原地跳高。
2.岗位适应性测试
战斗员岗位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
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基础理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与窄路掉头。
消防文员岗位适应性测试内容为:基础常识、阅读理解、公文写作、办公软件使用。
备注说明: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均实行量化评分,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三)心理测试
参与招录人员统一上机答题方式进行心理测试,依据系统自动评判,当场公布成绩,心理测试不合格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测试。测试时间在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参照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实施,由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详见附件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面试
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及体检结束后,成绩合格者,按该岗位拟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5的比例,根据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合计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1.5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将在《面试通知单》中注明。
面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六)政治考核
通过前期考核的对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招录对象需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七)结果公示及人员录用
1.公示
(1)根据战斗员、驾驶员、消防文员三类岗位招录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分别进行排名。
战斗员岗位。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
驾驶员岗位。总成绩(总分16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8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
消防文员岗位。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
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依次以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以上成绩均完全相同,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排名。
(2)所有岗位,具备公告所列放宽年龄、优先录用条件者,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
(3)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抚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录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录用人员须按单位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3)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合同设2个月试用期,此期间同时为岗前培训期。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留任;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所有录用人员须服从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统一工作地点分配与派驻安排,岗位类别与职责不变。不服从统一安排者,不予录用。
(5)如因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可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录用环节及试用期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一)薪酬待遇
1.月度应发工资标准(即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前的金额)为战斗员3750元/月、驾驶员4050元/月、消防文员3050元/月。单位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另行承担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岗前培训)期间工资,按月度应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且不低于抚松县当期最低工资标准。
(二)社保与福利
1.录用后,单位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单位额外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值班、备勤期间单位提供食宿。消防文员工作期间单位提供伙食。
4.单位每年组织一次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5.所有岗位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三)工作与休假
针对消防工作任务特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度,每月享受6~8天轮休。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遇有应急响应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入职满1年后享有年休假。
(四)离职规定
1.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解除劳动关系时,须交回由单位统一配发的服装、标识等物品。
3.新录用人员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擅自离职,或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本单位有权在后续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中不予考虑。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录工作全过程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录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录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录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录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要对考生身高、体重进行测量,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三)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由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报名咨询电话:0439-6239002、6239008
附件:1.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2.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
3.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