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乌审旗文化艺术和文博事业,着力推进乌审旗乌兰牧骑、马头琴乐团、博物馆高质量开展文化服务工作,优化队伍结构,实现人才新老交替,提升艺术精品生产力,更好服务广大农牧民群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开展专业人才服务项目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专业人才服务项目人员54名,分属乌兰牧骑、马头琴乐团、博物馆三大岗位体系,各岗位具体招聘要求如下:
(一)乌兰牧骑(20人)
1.舞蹈演员岗(男)8名:净身高1.73米及以上;中专及以上学历。
2.舞蹈演员岗(女)8名:净身高1.63米及以上;中专及以上学历。
3.器乐演员岗2名(扬琴、四胡各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声乐演员岗(男高音)1名:净身高1.73米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5.新媒体应用技术岗1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二)马头琴乐团(24人)
1.主持人岗2名(1男1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具备扎实文字功底和较强公文处理能力,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男净身高1.75米及以上,女净身高1.65米及以上;口才好、形象佳,工作经验丰富者优先。
2.器乐演员岗20名:马头琴专业12名,小号、长号、低音长号、单簧管、巴松管、打击乐、大提琴、钢琴专业各1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声乐演员岗2名:女长调1名(净身高1.65米及以上)、呼麦兼图瓦三弦1名(男,净身高1.73米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博物馆(10人)
专业讲解员岗10名(乌审旗博物馆8名、萨拉乌苏遗址博物馆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历史、文博、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者优先。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健康,品德端正,政治素养高;五官端正,无纹身,热爱文艺/文博事业,业务能力强。
2.专业岗位要求:声乐、器乐专业具备良好演唱、演奏功底,能完整展现作品风格;舞蹈专业表演和基本功扎实,能精准呈现舞蹈作品风格。讲解员岗位具备良好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乌审旗文化者优先,能适应轮班工作(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在文艺、文博团体有从业经验或一专多能者优先。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户籍不限。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8年2月24日之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24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仍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规避的。
4.现役军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简历。
网上报名邮箱:nmgnxsz@163.com
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所需资料内容如下:
(1)个人简历(含身高、体重、联系电话);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有效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5)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6)附件内的《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无效证件或资料缺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岗、讲解员岗均不设开考比例。
2.资格审查同时贯穿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信息不实、不符合岗位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专业演艺水平特别优秀且一专多能者,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上述报名材料要求可适度放宽。
四、考试安排
(一)专业类别
本次考试分专业岗(乌兰牧骑、马头琴乐团所有岗位)和讲解员岗(博物馆岗位)两类,均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打分。
1.专业岗
(1)成绩占比: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80%,笔试成绩占20%。
(2)考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含作品表演、听音、视唱、视奏、节奏、主持、即兴表演等,同时考察是否能熟练掌握其他专业演奏或表演技能;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
2. 讲解员岗
(1)成绩占比:面试成绩占80%,笔试成绩占20%。
(2)考试内容:面试考察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形象气质;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准考证领取及考试、地点
资格审查符合人员将通过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进行通知。报考人员自行查询邮箱打印准考证,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地点:乌审旗人民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复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仅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5.缺额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缺额,从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六、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组织:由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联合用人单位共同开展。
3.考察内容: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缺额递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缺额,从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仅递补1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可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
八、聘用及薪资待遇
1.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与第三方公司统一签订《购买专业人才服务项目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2.薪资标准:聘用人员薪资等同于旗文旅局系统内同工同酬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实行差异化工资;社会各项保险(五险一金)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扣除。
3.费用保障:乌审旗财政局核拨。
4.职称及补聘:聘用人员在受聘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定,但不享受聘任待遇;岗位出现空缺后,按照本次招聘要求和条件重新续聘。
九、组织保障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购买专业人才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招聘日常工作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原则,规范操作流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
十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5年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购买专业人才服务项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15044787226、18947097226、0477-8668899、18518467227(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30)
纪检监督电话:0477-7216363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购买专业人才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