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献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中共党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主管主办的中央级党政社科类专业出版社。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2026年,两家出版社拟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所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6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所属企业202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下午5:00,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所属企业202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中签署诚信承诺,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等相关责任。签字后,将报名表PDF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2026年度公开招聘: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单位的主管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或主要社会关系的,须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二)资格审查
具体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范围。按照客观、公正、及时原则,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笔试名单以电话方式通知,对未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者,不再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电话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电话通知。笔试结束14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门户网站(https://www.dswxyjy.org.cn/)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电话方式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需将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结束7日内,电话通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情形,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深入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出现未通过或放弃考察的情形,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于伪造、涂改证件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门户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
3.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中央文献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010-55625254;中共党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010-82517280。监督电话:010-55604871
本公告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