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有限公司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4)适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企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1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有限公司2026年企业编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依次插入word文档,连同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word文档名称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岗位代码”格式及顺序填写,因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名材料
报名表(粘贴照片并本人签字)、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业绩、奖项)。
4.联系方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号
邮箱:DKZY6604@126.com 咨询电话:022-84236507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个工作日之内通过电子邮件给予答复。报名人员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三)报考要求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
六、面试
1.面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小组由公司管理层、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组成,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30分、业务能力40分、综合素质30分)。参加面试时,面试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表(粘贴照片并本人签字)、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称、业绩、奖项)。
2.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束后,出具考察意见,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与备案
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天津华勘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因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
1.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有限公司2026年企业编招聘计划表
2.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