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专家委员主要职责是,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涉及难以把握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任期为3年,可以续聘连任。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社会律师,医学领域的专业人才。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与履行委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身体条件,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强影响力或实务经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法律专家学者及社会律师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法学副教授以上职称。医学专业领域应取得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该专业领域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良好。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委员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13日。
(二)报名方式:1.自主申报: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自荐)表》(见附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委员资格条件的有关资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ycxzfyb@163.com邮箱。
2.组织推荐:医疗卫生领域具有法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病理学等相关专业的人员,由银川市卫健委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6名,填报《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自荐)表》后统一报送至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中心924室)。
3.特别邀请:由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市场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的专业委员发送邀请函,经本人同意后,作为银川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该领域的专家委员。
四、审核及聘任
(一)确认报名人员。由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于材料弄虚作假、隐瞒不良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二)拟定名单。通过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经集体研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聘。
(三)确定聘任人员。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审定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名单,颁发聘任书。
附件:《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自荐)表》
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日
附件:
- 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自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