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口腔科业务发展及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医学专业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口腔医学专业医生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能胜任口腔科日常诊疗及值班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资质要求:必须持有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6.经验要求:有口腔科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者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康县城关镇中街15号 康县人民医院十三楼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康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或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简历(含工作经历证明)。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医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2.理论考试:口腔医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理论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及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临床操作能力、沟通能力及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按照理论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中途自行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1.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照院内同等学历聘用职工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3.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及进修学习机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0939-5122980。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康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