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齐村级医疗服务短板,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切实保障全村村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透明规范,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村民监督,确保选拔出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热爱基层医疗事业、愿意扎根乡村的优秀医疗人才。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拉卡山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招聘名额:1名
工作地点: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拉卡山村卫生室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觉贯彻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2.热爱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医德良好,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全心全意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服从区卫健局和我院的管理、调配。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乡村医生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影响履职的疾病,能适应村级医疗卫生岗位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需求。
4.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4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可报考,具备相关资质者优先聘用: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相关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社区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学历信息真实可查;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具备独立开展村级日常医疗业务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能力,有基层医疗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村级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及预防工作,能规范开展肌肉注射、静脉输液、慢病管理随访等基础医疗服务,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证书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有不良执业记录、医德医风问题被通报批评的;
5.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其他情形。
岗位职责
1.开展村级基本医疗服务,负责本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合理用药,做好诊疗记录,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疑难病症转诊工作。
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负责本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开展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预防接种协助、妇幼保健、健康宣教等工作。
3.参与村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做好传染病防控、疫情上报等工作,配合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完成各项卫生防疫任务。
4.负责村卫生室药品、器械的管理、登记,确保药品规范储存、合理使用,杜绝过期、变质药品流入。
5.宣传卫生健康政策、疾病预防知识,引导村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升村民健康素养。
6.服从区卫健局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临时性和指令性任务,按时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考核,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同步接受电话咨询。
3.报名地点:西宁市湟中区多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4.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留存):(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2)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3)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5)个人简历1份(注明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6)无违法违纪记录承诺书(现场填写)。
5.联系人:贺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2258382.
(二)资格审查
我院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资质、年龄、无违法违纪记录等材料进行逐一核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在村公示栏及乡镇卫生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其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测试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核算综合成绩。
1.笔试内容:考察范围为基本医疗知识,主要测试常见病诊疗、基础护理、慢病管理、应急处置等知识掌握能力。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对村医岗位的认知及适配度。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4.合格线:综合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所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未达到合格线,此次考试作废,重新进行招聘。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在我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我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举报,举报需提供真实线索和证据。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聘用期限、薪酬待遇等相关事宜,报区卫健局备案。拟聘人员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组织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规违纪人员将严肃追责。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若存在隐瞒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核、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3.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回避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
07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2.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接收招聘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