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学校综合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位于“塞外江南”——伊犁,坐落于伊犁首府伊宁市,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设有18个实体教学学院,另有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3个备案筹建学院,64个本科专业,涉及10个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58个二级学科。拥有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自治区紧缺人才重点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2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现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38个,其中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含培育)10个;厅局级科研平台1个;伊犁州科研平台3个;校级科研平台24个;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能够为各类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平台。
二、岗位需求
具体参见《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学科目录可参考附件2和附件3。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急需紧缺专业的学科带头人、优秀教授、学术骨干及优秀青年博士,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可放宽年龄要求。
(七)国(境)外学历专业内容或研究方向与引进岗位专业相近即可。
四、引才对象
(一)特殊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
1.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深厚,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2.优秀团队:团队带头人达到学科带头人要求,团队成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三)优秀教授(其他正高级人员)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近五年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有重要影响的系列标志性成果,服务于区域发展能力强劲,成果突出,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
(四)学术骨干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博士学位,近五年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并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具有成为该领域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五)优秀青年教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突出的业绩,具有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
五、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住房补贴,具体根据引进层次面议。
(二)科研保障。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资金,此外,可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三)配偶工作。配偶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四)子女就学。安排适龄子女入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就读等,如有其他择校相关需求,在符合相关政策下,协助解决。
(五)其他支持。学校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
1.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可随时申报,意向人员先行网上报名,具体考核时间、考核方式电话通知。
2.有意向者请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4),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YLSFDXRCYJ@163.com。邮件主题须注明“博士应聘-应聘学院-专业名称-姓名”。
3.学校及时回复应聘信息,择优确定人选,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学院组织专家面谈和试讲,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入职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学校组织入职体检,包含身体健康检查与心理健康测评。其中身体健康检查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身体健康检查结果要有“合格”或“不合格”明确结论。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入职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可在学校选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作为最终结果。入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学校对入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养、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应聘合格人员将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引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离职证明、考察表(附件5)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同时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伊犁师范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转递个人档案至伊犁师范大学,如未按要求转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引才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引才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本次公开引才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9-8126029。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伊犁师范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999-8120454(孙老师、沈老师);
邮 箱:YLSFDXRCYJ@163.com。
附件:1.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
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
4.伊犁师范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5.伊犁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考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