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尔塔拉州博州汇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为自治州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聘副总经理1名。 一、基本情况 博州汇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由博州财政局、新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注册资本17700万元。主要为博州各县市、园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性担保贷款服务。主要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汽车消费抵押信贷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国家及自治区、自治州规定的其他业务。

为更好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为自治州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拟通过公开招聘方式选聘副总经理1名。

一、基本情况

博州汇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4日,由博州财政局、新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注册资本17700万元。主要为博州各县市、园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供融资性担保贷款服务。主要经营项目: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汽车消费抵押信贷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国家及自治区、自治州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诚聘公司副总经理1人。

三、工作地点

博州博乐市。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㈠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2.具备5年及以上法院(或法检系统)工作经历,熟悉司法程序与审判实务;在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中层副职(或同层级)以上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或具有担保、银行、保险、证券、基金、资产管理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及团队管理经验的优先。

3.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担保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外联能力,具有较强的公司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项目分析与判断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客户开发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行为规范。

7.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出结论的。

2.因违反职业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给所任职的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3.最近五年担任因违法经营而被撤销、接管、合并、宣告破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曾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信原则行为,或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对抗监管或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

5.被取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禁止从事担保或金融行业工作的年限未满的。

6.提交虚假申请材料或明知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

7.个人或配偶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偿还债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甄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㈠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招聘公告通过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发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送以下材料:

⑴《博州汇业融资担保公司招聘报名表》。

⑵ 个人证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各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荣誉证书证件等。(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⑶ 以上材料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

3.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㈡ 面试甄选

博州财政局联合博州汇业融资担保公司成立考评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测评和面试评估。面试时请携带报名材料纸质版及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 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和体检候选人员。

1.考察候选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

2.候选人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不适合或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视情况依次递补人员。

㈣ 结果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候选人,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招聘岗位没有符合该岗位条件的人员报名或经面试没有适合该岗位人选等情形,该岗位可暂时空置或取消,也可根据发展需要重新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聘用人员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模式,聘期3年,期满合同即自行终止。试用期内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依法缴纳五险二金;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薪酬管理模式,具体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七、其他

㈠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求和招聘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调剂,并征求当事人意见。

㈡ 公司有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对档案信息有疑义的,必须进行核查,未核准之前,不得聘用。

㈢ 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将明确试用期,并严格执行试用期考核有关制度和要求。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909-6260008

邮箱地址:1042097094@qq.com

附件:博州汇业融资担保公司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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