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报经区卫健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及竞争择优方针,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得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5.能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6.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做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期限的最后一日。
(四)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提交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填写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报名。
地点: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财务科(611室)
联系人: 管老师 电话:023-42705166
四、考核
本次招聘根据报考人数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招聘,均实行100分制,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取第一名,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缺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六、公示
有关本次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考核成绩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签订《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医院纪检小组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x
注: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南津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