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排查社会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提升城市治理效能,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社会治理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及人数
彭阳县综治中心共招募社会治理志愿者10名。
三、招募对象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满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县城有固定住所的彭阳户籍或配偶一方是彭阳户籍的常住人员(户籍为招募公告发布前取得)。
四、招募要求
(一)社会治理志愿者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2.身体健康、热心志愿事业、热爱社会治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能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协作精神;
5.服从社会治理志愿服务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6.在各级招聘(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现役军人;
8.参加过彭阳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试,被录用后拒绝岗位分配,放弃录用资格5年以内的;
9.其他不宜担任社会治理志愿者情形的。
五、服务保障
1.按照“基本补助+绩效奖励”的考核模式给予一定生活补助,平均每人每月补助3000元;
2.服务期统一购买保额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3.提供岗前培训;
4.提供相应的志愿服务时长及证明;
5.丰富社会实践经验,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6.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必要服务保障。
六、服务期限
本次志愿服务期限为6个月。
七、报名
符合招募要求的人员于3月19日9:00-3月20日18:00通过“彭阳职聘”微信小程序投递简历形式进行报名,报满即止。
(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彭阳县社会治理志愿者报名表》(附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县城固定住所证明)
咨询电话:0954-7019008
附件:《彭阳县社会治理志愿者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