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岢岚县公开招聘46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以省市批复的计划数为准,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分批予以安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以省市批复的计划数为准,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分批予以安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岢岚县户籍的,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录用人员的月薪按照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50元执行(随最低工资标准变

化进行调整),同时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补贴,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认定:

1.已认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到岢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14室办理;

2.未认定但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自行下载填写附件表《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见附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携带材料:

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3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3份。

2.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2张。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

报名地点:岢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14室

联系电话:0350-81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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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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