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区区管企业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一、招聘人数 2026年计划招聘区管企业管理培训生20名。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1)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一、招聘人数

2026年计划招聘区管企业管理培训生20名。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1)北京大学等44所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安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四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

(2)华东政法大学等本市高校特别优秀应届毕业生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体育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公安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等。

2.国(境)外高校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经国家教育部认可,在QS、U.S.NEWS(全球最佳大学排名)、ARWU、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优秀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毕业范围为2025年7月—2026年6月。若国内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本科学历毕业高校应符合上述国内高校名单)。

3.招聘专业

紧扣新一轮静安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围绕静安区“(3+3)+(1+3+X)”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区管企业紧缺专业方向,重点招聘企业经营管理、数字技术赋能、文创科技融合及招商运营提质等关键领域。主要包括经济学、金融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等经管类人才,物理学等基础理科人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人工智能前沿专业人才,以及文化产业、艺术设计及新媒体技术等相关交叉学科人才。

三、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

4.年龄条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2000年9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5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9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相应放宽2年;

5.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或省部级及以上奖学金。

四、薪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年收入约19.8万元,硕士研究生年收入约17.8万元,本科生年收入约15.8万元(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基本福利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及所得税等)。

五、培养管理

管理培训生与区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培养周期2年。

报到后,通过教育培训、轮岗锻炼、导师带教等方式,提升管理培训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区委组织部门将管理培训生统一纳入区国资系统优秀干部数据库。培养期内,每年对管理培训生的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

六、招聘安排

1.报名(即日起至4月19日)

登录网站或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建议通过电脑端登录)

网址:

http://123.60.68.125:8000/cbrcja/index202603.html

二维码:

2.审核(4月下旬)

开展资格审核和简历筛选;

3.面试(5月上旬)

择优筛选报名考生并通知本人,分批开展线下面试;

4.考察体检(6月前)

对通过面试的人员开展考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聘用(7月前)

双向确定聘用意向,签订三方协议;

6.报到(7月中旬前)

组织线下集中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前往相应企业入职工作。

政策咨询

王老师 021-33372345

韩老师 021-62471955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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