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机关高素质干部队伍储备,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支撑,上海市长宁区面向海内外高校招聘储备人才20名。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9月<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9月<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二)其他条件报考者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或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在应届毕业高校就读斯问,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储备人才培养周期为三年。储备人才与上海长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主要安排在经济金融、城市建设、数字信息、社会治理等区级机关管理类岗位。
薪资待遇:博士研究生年薪约20.4万元、硕士研究生年薪约19.4万元,本科生年薪约18.4万元(含租房补贴、饭贴、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保费用及所得税)住房保障:培养期内的储备人才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其他待遇:储备人才培养期内,享受培训、体检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迁移落户或人才居住证等事项;期间支持鼓励储备人才报考本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5日17:00,扫码进行网上报名。

经简历筛选、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于2026年7月
办理录用手续。
政策咨询:021-62419618转8027、8041或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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