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人丨大同天镇县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体系,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根据《山西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新增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6〕131号)及大同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县开展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招聘100个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征集 (一)征集范围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及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申报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基层服务类、后勤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重点围绕民生服务领域开发。

为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体系,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根据《山西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新增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6〕131号)及大同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县开展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招聘100个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征集

(一)征集范围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及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申报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基层服务类、后勤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重点围绕民生服务领域开发。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明确岗位名称、职责、用工数量、任职条件、工作地点及需求;申报需提交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招聘简章、加盖公章的岗位申报表,经县人社局审核认定后,纳入本年度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依据《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为大龄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岗位待遇

1.岗位补贴: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岗位补贴按天镇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区、企业岗位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50%执行。

2.社会保险:在职期间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费补贴待遇,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由县人社局按规定标准代扣代缴。

3.其他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权益,用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岗位期限: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合同期满后按规定退出。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天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

(三)联系电话:0352-6836148

六、资格审查与聘用

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材料并开展资格审查,与符合条件人员沟通,结合其岗位需求、学历、专业、居住地等指导择岗;用人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岗就业协议。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合同,相关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次岗位开发、招聘及管理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3.本公告由天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天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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