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引进公告

文章摘要

一、学校简介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全国首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职业本科大学,也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学校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首轮“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设备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首批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校、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校、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院校、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全国建设行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内蒙古智能建造产教...

一、学校简介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全国首所建筑类全日制公办职业本科大学,也是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学校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首轮“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筑设备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国家首批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校、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校、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院校、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全国建设行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内蒙古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共同体理事长单位。

学校紧密对接土木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拓展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专业领域,重点在智能建造、绿色节能、市政路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航拍测绘、生活服务、文化传媒等技术领域布局专业(群),形成“四梁八柱”的专业对接区域产业架构。在保持建筑类专业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坚持各专业群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着力打造支撑内蒙古重点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高地,逐步建成祖国北疆建筑特色鲜明、区域一流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二、引进岗位本次引进岗位均为教学科研岗位,具体需求如下: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

5.具有良好教育背景,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海外毕业院校需为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6.能够掌握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学术上崭露头角,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优异的学术成果,对未来科研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具备承担科研任务、做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的能力和水平。

四、基本待遇按照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修订)》(内建院党发〔2024〕93号)确定工资、保险、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等福利待遇。

五、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并将信息表WORD文档电子版、打印后本人签字的PDF格式扫描版以及个人简历以“应聘专业+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邮箱njyrscgz@163.com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要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收到资格审核通知后,将所需材料彩色扫描件打包发送至上述邮箱,学校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引进岗位的要求。凡不符合引进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评估认定

学校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估认定,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学科背景、研究方向、能力水平、发展潜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综合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专业建设等方面高质量发展需求。具体评估事宜将在学校人事处官网上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考察

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人事档案审核、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考核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研究确定,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英才兴蒙”工程人才类别预认定。认定通过后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备案及引进手续。

(七)聘用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学校与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应聘过程中的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栏发布。

(二)招聘引进过程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作为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应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71-6604044(张老师)

0471-6604043(杨老师)

附件: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docx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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