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两家公立中心医院医疗专业技术力量,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一、选聘岗位性质和对象本次共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17名,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金普新区两家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岗位计划表》(附件1)。二、选聘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6.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金普新区两家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岗位计划表》(附件1)。(二)不得报考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三、选聘工作程序(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talents.dljp.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8:30—4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用人单位指定的报考邮箱提交报名材料。
按照以下顺序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大连金普新区两家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后签字(命名方式:1.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命名方式:2.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认证件(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件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件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无学历学位认证的,须上传《毕业生登记表》进行佐证(命名方式:3.学历/学位);
④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及网上确认件(“网上确认件”指国家卫生健康委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电子证照”)(命名方式:4.技术资格);
⑤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命名方式:5.职称);
⑥三甲医院工作经历佐证(命名方式:6.工作证明);
⑦本人简历(A4规格)(命名方式:7.简历)。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均无效。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上传的材料如有缺项、漏项等情况,将影响应聘人员网上资格审查,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网上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上传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听收取审核结果。
(四)面试
面试采用个人陈述+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等。每人限时12分钟。个人陈述2分钟,主要介绍工作经历、业绩、竞争优势及应聘岗位工作规划等;现场答辩10分钟,围绕相关业务、岗位要求及职业素养等,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按照每个岗位选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https://www.dljp.gov.cn/和金普人才谷网站https://talents.dljp.gov.cn/。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通过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携带与网上报名一致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金普新区官网和金普人才谷网站,无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体检
征求调出单位意见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可根据不同岗位,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拟选聘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情况、选聘适用情形和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按照发布公告的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如符合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可享受金普新区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选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组织机构无关。
2.本次选聘面试不打印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是参加面试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后果自负。
3.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公告中的相关网站,及时了解发布的信息,确保整个选聘过程联系方式通畅,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选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对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于工作日直接拨打咨询电话:
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0411-39306011
大连开发区医院:0411-3927848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附件:1.《大连金普新区两家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岗位计划表》
2.《大连金普新区两家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报名登记表》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金普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大连金普新区两家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大连金普新区两家公立医院公开选聘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