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人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修水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33人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修水县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9日期间出生); 5.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修水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33人

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修水县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90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9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4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得报考。

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4月9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4月9日前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工作时间),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填写好的《修水县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

4.现场资格审查时初步测量报考人员身高,最终以体检测量报考人员身高为准。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考试准考证。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按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数。

1.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或提前备训,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须三项全部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见附件4。

2.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评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如因违反相关事项,导致影响测试(考试)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准考证领取: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及面试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如因违反相关事项,导致影响测试(考试)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及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六)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线。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未达到1:3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3.当同一岗位人数分布在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考官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低于60分或者高于90分),再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闱资格。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

7.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7日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相应岗位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政审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从相应岗位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在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发布前,对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聘用人员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经修水县公安局研究,可从相应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充聘用,补充聘用人员需体检和政审考察均为合格。

3.聘用人员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实行管理。留置看护勤务辅警日常管理由修水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县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县监委和县公安局共同管理。

4.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修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执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有关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均在修水县政府网(网址:www.xiushui.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由县监察委员会和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公安局:黄19379201390 武15979910426

县人社局:0792-7808691

拨打时间(请在工作日拨打):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附件下载:

附件一 职位表.xlsx

附件二 修水县公安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三 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四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附件五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docx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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