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定襄县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的通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第一批基层公益性岗位1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2.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的通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第一批基层公益性岗位1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只限本人);

3.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

4.残疾人。

二、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录用人员月薪按照定襄县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50元执行(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同时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认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先办理《就业创业证》(定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进行失业登记。自行下载填写附件表《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见附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携带材料:

1.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4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4份。

2.二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4张。

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定襄县昌平街1号(定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援助股)

附件:

附件1 ;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

附件2;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定襄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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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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