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国有独资企业招聘信息

文章摘要

宁夏苏银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创新发展公司”)是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园区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推广、投融资服务等业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苏银创新发展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及中试基地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公平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化人才。 二、人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宁夏苏银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银创新发展公司”)是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园区运营管理、技术研发推广、投融资服务等业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苏银创新发展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及中试基地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公平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化人才。

二、人选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三、具体岗位

1.投资运营岗2名;

2.项目管理岗1名。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宁夏苏银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招聘计划表》。

四、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次招聘工作所涉及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发证时间等时间计算,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或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研究决定、正式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通过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发布。

(二)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9:00至4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宁夏人才服务招考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查阅招聘公告,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及相关资料,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填表信息不全、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回。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最终报名时间以平台收到报名信息时间为准。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提交资料:需要准备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诚信承诺书、任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上传材料为PDF格式文档。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

(三)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设置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5,参加笔试人数未能达到该比例时,经公司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职位1:5(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公司研究后,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资格复审主要核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年限、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或其他材料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在复审时须查验原件。资格复审材料(除原证件外)一律不退回。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录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预备人选,经公司审核同意后组织体检,体检可在就近三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察形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排名及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1:1确定建议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建议人选。

(八)公示及录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录用。

六、岗位递补及不予递补的情形

1.对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司研究,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4.不予递补情形:录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录用管理

(一)试用期

新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正式员工。

(二)薪酬福利

参照执行母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绩定酬、酬随绩走”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市场价位及个人业绩挂钩。

(三)岗位调整

因公司业务调整、岗位变化或个人考核结果等原因,需进行岗位调整的,遵循“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录用合同约定处理。

八、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在宁夏苏银产业园开发建设公司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951-8886570)。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泄题,严禁泄露或提前公布招聘工作中的保密事项。

3.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书资料等,应聘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必须如实配合提交相应的资料。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且不予经济补偿。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13895305267;

公开招聘技术电话:0951-6091050,856185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951-8886570;

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以上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附件:

1.宁夏苏银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

2.个人诚信承诺书.pdf

宁夏苏银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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