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关于通辽市水务生态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用工计划的批复》,通辽市水务生态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流程控制、集团管控、纪检监督”的招聘程序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通辽市水务生态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岗位需要的学历、年龄、专业和技能等其他条件,以及工作能力,以《岗位表》规定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资格条件;
8.年龄说明:
25周岁以下: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满18周岁,25周岁以下(包括25周岁),即2001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的;
30周岁以下: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包括30周岁),即1996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的;
对于应聘的研究生及副高级以上(包括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包括40周岁),即1986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的;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11.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资格取得日期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企单位工作等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均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目(https://rsj.tongliao.gov.cn/rsks/)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栏目(https://rsj.tongliao.gov.cn/rsks/)。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要求jpg格式,不大于30kb)、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和职称证书等。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从大学专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填写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等学历经历,须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3)应聘人员须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确认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请考生务必下载留存。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左侧“上传附件”选项中上传相关材料。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等处理。
(6)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网站进行,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资格审查主要以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附件为依据,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查结果。
(2)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3)笔试开考比例为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终止本岗位的此次招聘程序。被取消开考的岗位,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发布公告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须于2026年5月7日至5月10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政治能力,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成绩无效,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出3:1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度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
③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④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在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成绩无效。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1.体检:
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与调查过程中发现有虚假情况,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坚决不予聘用。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察规定时期内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相关企业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工作日结束后,将用工工作开展情况向国资委进行报备。
3.所有新入职员工薪酬福利均按招聘单位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通辽市水务生态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程监督。
2.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九)其他事项
1.《岗位表》中要求的“应届毕业生”为2024年、2025年及2026年取得全日制毕业证的毕业生。
2.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关系,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复习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工作无关。
6.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7.本公告由通辽市水务生态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具体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475-8820015
附件:《通辽市水务生态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请考生点击下载查看).xlsx
通辽市水务生态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