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青沙路6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开展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会计、数控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的全日制文、理、工科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需提供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以及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6年4月1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9:00至4月30日9:00。
2.报名网站:应聘人员可登录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在学校通知公告栏下载《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报名表》,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ljxxrlzyb@tj.gov.cn)。
3.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学校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应聘人员按《资格复审通知》的要求,携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到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和考核相关资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一)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为技能操作和试讲。技能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检查、诊断、维修及更换汽车各系统的实操能力,应聘人员现场完成指定项目的技能实操任务,限时150分钟(含备考时间),满分为100分。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应聘人员按指定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能力展示(含信息化教学能力),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技能操作和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何一项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时间和地点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试讲成绩×40%。技能操作成绩、试讲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四)公布成绩
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查询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教职工准入情况、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不得报考、不得聘用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愿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相应招聘环节。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岗位设定最低服务期5年,首次聘用合同约定该条款。
九、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补充或调整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tj.gov.cn)、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网站(https://www.tjlj.tj.cn)发布补充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未尽事宜由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最终解释为准。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详见附件招聘岗位信息表。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
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