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招聘公办教师90人公告

文章摘要

浈江区位于韶关市区东北部,区域优越,交通便利,是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水陆空”立体式交通网络发达,是韶关市辖三区之一,是韶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近年来,浈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以“百千万工程”引领浈江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

浈江区位于韶关市区东北部,区域优越,交通便利,是连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水陆空”立体式交通网络发达,是韶关市辖三区之一,是韶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近年来,浈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以“百千万工程”引领浈江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打造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重地和商贸物流中心,争当韶关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争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浈江区现有39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中小学27所(另有教学点7个),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区有公办性质幼儿园14所。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和“启航计划”、韶关“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等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和2026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公办教师9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公办教师90名,岗位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韶关市浈江区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下同)。

1.以下人员可以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2.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报考退役军人专项的报考者须是韶关市户籍或兵源地的退役军人。

浈江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及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5.报考年龄为18-38周岁(即是1987年5月7日至2008年5月6日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在编在职人员近两年内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

11.近三年在浈江区组织的教师招聘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拟聘用资格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韶委人才〔2021〕1号)规定,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原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在韶关行政区外(含韶关生源地高校毕业生)的人才,经上级审核可认定为“青年人才”。在韶关市内,各县(市、区)之间、各县(市、区)与韶关市直用人单位(包括中省驻韶单位)已就业人员之间的流动,不纳入本次“青年人才”引进认定范畴。经上级认定为“青年人才”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的政策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报名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同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校园宣讲

湖南师范大学

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 9:00- 12:00

湖南师范大学招就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路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2-5栋)

(三)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3日上午8:30至2026年5月7日下午5:30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35)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韶关市浈江区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签名”处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两证在有效查验期内的“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以下四种材料:①成绩单;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③“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考生承诺书》(附件4)。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以下两种材料:①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或学校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材料;②《教师资格承诺书》(附件3)。

5.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未注明学科的,需同时上传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上传的报名材料按“浈江区+职位代码+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文件命名(如文件命名:浈江区+ZJ2026001+初中道德与法治+张三+中山大学),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顺序扫描形成一个清晰的PDF文件后上传报名系统。

对报名过程中有工作上的疑问,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六)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对考生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7日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意见为“资料不齐”,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完善的,必须在2026年5月11日上午12:00前按照初审意见补充并重新整理全部材料后上传。报名截止后,只补充报名材料,不再新增报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不补充材料和补充材料后仍然有欠缺的报考人员,则报名不成功。补充材料每人仅限1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是否审核通过。

(七)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00时起至5月17日下午17:0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报考人员才能打印准考证。

2.完成考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5月21日上午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各项招聘程序的重要证件之一,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则报名无效。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资格并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招聘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仅指参考目录内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报考人员需提供成绩单、院校开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报考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研究生专业为“课程与教学论(A040102)、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A040113)”,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证明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最终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5.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涉及学历、研究方向等要求的,须在报名系统上传提供相关的证书、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未按规定上传或现场报名时提供的,视同未报名处理,责任自负。

6.报名时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7.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8.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若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考试时间:2026年5月24日(星期日)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及考试须知详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同时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考生自行到网站查看。

5.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6.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考生必须按规定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资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相应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现场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被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2.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均批准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除证明类材料收取原件外,其余个人信息类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审查时发现隐瞒不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自行密切留意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2.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放弃面试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且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岗位根据个人的学历学位等情况分别聘为专业技术十二级或十一级。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在编在职人员从接到拟聘用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聘用人员需在浈江区应聘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且5年内不得交流、借用或调动。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浈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一)工作咨询电话:0751-891729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7988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三、其他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聘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与报名时一致)。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考生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浈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gzj.gov.cn/)为准。考生未详细查看本公告、因查看其他机构或个人发布、转载的公告导致的后果需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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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韶关市浈江区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韶关市浈江区2026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26年4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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