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山西省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保院”)是山西省内国有文物类企业。为满足文保院快速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型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专业技术型人才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岗位9人(分别为具有古建筑专业责任工程师3人,石窟寺石刻专业责任工程师2人,壁画专业责任工程师2人,古遗址古墓葬专业责任工程师2人);内部审计岗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山西省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保院”)是山西省内国有文物类企业。为满足文保院快速发展需要,拟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型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专业技术型人才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岗位9人(分别为具有古建筑专业责任工程师3人,石窟寺石刻专业责任工程师2人,壁画专业责任工程师2人,古遗址古墓葬专业责任工程师2人);内部审计岗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受到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者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山西招聘网(https://www.sxzpw.net/)和山西省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公司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线上招聘报名平台注册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4月23日17:00

报名平台:https://pqwb.shanxihr.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Chrome)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学历认证备案表;

(3)本人学历相关证书扫描件(研究生学历还需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5)近期红底一寸照片;

(6)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7)工作经历证明或主要业绩成果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文件、聘书、社保缴纳记录、项目资料等);

(8)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字,打印无效)。

上述资料需上传扫描件,要求扫描件上信息清晰完整。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4月25日17:00。

按照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参加综合测评,主要采用笔试、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素养,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未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背景调查考察范围人选。

(五)体检与背调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供15天以内的山西省三甲医院体检合格报告,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背景调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历的真实性、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背景调查未通过造成的名额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背景调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背调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根据具体通知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文保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薪酬、社保、公积金等相关待遇。

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328361169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1:人才引进需求表.docx.docx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docx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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