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县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6〕6号)、《关于支持全省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洪洞县2026年第一期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32家单位,61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洪洞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33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二)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三)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五)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六)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七)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3年公益性岗位政策(除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或已就业(经与山西省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社保数据、工商登记比对,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报名。
四、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注意:《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可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民生山西APP”下载打印。
五、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3:00-5:00
地点:洪洞县零工市场(玉峰东大街01号)
注意: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请于5月19日前完成认定(就业困难认定时间较长,流程中有公示期)
咨询电话:0357—6530333
六、招聘办法及流程
(一)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采取专场招聘会的形式,由用人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现场沟通、洽谈,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会结束后,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各用人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报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七、岗位待遇
(一)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临汾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职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补贴待遇(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三)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公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合同期满后按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八、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晋人社规字〔2025〕3号)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公岗人员进行使用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可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洪洞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xls
洪洞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