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转任择优比选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和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拟于近期通过择优比选方式转任3名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机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其中职位3仅限一级科员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2年以上,且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和《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择优比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转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择优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择优比选工作按照报名推荐与资格审查、适岗评价、面试、考察、确定拟转任人选和办理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推荐与资格审查
各地各部门组织报名推荐、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4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4月22日9:00—4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准备完整,交至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人事管理部门。报名材料详见附件。
按规定和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择优比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比选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比选资格。
(二)适岗评价
根据比选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后,组织系统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5名专家开展适岗评价工作。
(三)面试
根据适岗评价结果,按照职位数量3: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比选人数。面试重点了解人选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仪表、专业素养、人岗匹配等情况。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占100%),按照与转任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比选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拟转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与转任计划人数1:1的比例,经研究讨论,确定拟转任人选。拟转任人选出现不符合转任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拟转任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择优比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切实防止“裙带关系”等不正之风。
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资格审查、适岗评价、面试、考察、人选确定等工作流程全过程纪律监督,对有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2026年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择优比选职位表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