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翻译部,为财政全部补助事业编制,承担重大外事活动外语翻译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3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五、招聘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上统一发布。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联系电话,由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二)报名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应在2026年4月23日9时至4月30日12时登录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wsfwzx),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15像素,高度不低于300像素)。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4月23日9时至4月30日17时登录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wsfwzx)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6年4月30日12时前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4月30日12时至4月30日17时,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3.缴费确认。应聘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26年4月23日9时至4月30日24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通知发布后5天内登录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wsfwzx),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2.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用口译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翻译准确程度、口语流利程度、语法准确程度、语音语调及岗位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3:7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7=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评委与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通过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发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s://wsb.l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我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8306 86893255
纪律监督电话:024-8689288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
附件: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省外事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2日